首页

通知公告

当前位置: 首页 > 通知公告 > 正文

2020-2021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助教招聘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1-03-02    点击量:

2020-2021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助教招聘工作的通知

一、招聘条件

1.金沙集团wwW3354CC在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(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)。《金沙集团wwW3354CC关于调整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及增加博士生培养环节要求的通知》(校研发【2017】485 号)原则上要求博士生在读期间须有研究生助教工作经历,请博士生积极申报。

2.各个岗位具体招聘条件见下表,共27个岗位。

3.每位博士或者硕士研究生只能申请或应聘一个助教岗位;已经申请助管岗位的研究生不得再申请助教岗位。

二、招聘程序

1.助教岗位聘任由设岗学院组织,按课程聘任,聘任小组应不少于3人,由课程主讲教师负责。聘任考核应本着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的原则,择优确定聘用人选。

2. 应聘研究生须填写《金沙集团wwW3354CC研究生助教岗位申请表》(见附件1),经导师和课程主讲教师(排第一位的)签字后交理科楼C403或者放入徐丽娜老师信箱。同时,由学院、导师与受聘研究生签订《金沙集团wwW3354CC研究生助教聘用协议书》(见附件2),一同上交。

3. 经学院审核后,被聘任的研究生助教到学院网站下载附件4《研究生助教工作记录表》,随时记录助教工作开展情况,学期末回收,留学院存档,教务处随时检查。

4.受聘研究生原则上不得中途退出所承担的助教工作,如遇特殊原因不能承担助教工作,应及时向设岗学院提出书面解聘申请。解除聘用协议后,学院应及时通知教务处和研究生院备案。

5. 研究生助教每学期需认真记录实际工作情况,填写《研究生助教工作记录表》,学期末纸质稿递交学院(部)教务办,并作为今后学院(部)助教岗位设置计划的参考。

6. 2021年3月12日前,提交以上材料的纸质稿,交至理科楼C403或者放入徐丽娜老师信箱

三、其他要求

1.根据《金沙集团wwW3354CC关于调整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及增加博士生培养环节要求的通知》(校研发【2017485 号)要求,主讲教师需安排博士生主讲4-6 学时的理论课课堂教学工作量(分2 次安排),博士生助教上课期间主讲教师须全程听课,课前及课后给予必要指导。

2. 博士生助教必须完成相应考核【具体见《金沙集团wwW3354CC博士研究生担任助教工作实施细则》(南农大研培[2018]77 号)】,考核合格后才可承担理论课课堂教学。

3. 截止目前,疫情防控工作形式依然严峻,需遵照学校当前疫情防控管理规定,博士生上课前需严格审核方能进入课堂。

注意:

1、《金沙集团wwW3354CC研究生助教岗位申请表》一份和《金沙集团wwW3354CC研究生助教聘用协议书》三份填写完成需签名后一同上交。

2、《金沙集团wwW3354CC研究生助教岗位申请表》,需经导师签字和课程主讲教师(若课程主讲为2位以上老师的,请排名第一的老师签字)签字,后交理科楼C403或者放入徐丽娜老师信箱。